自2014年9月1日起,将对日本出发国际航线货物「燃油附加税」适用金进行调整(已获政府批准)

燃油附加费

2014.08.18

ANA集团于2014年8月14日(周四),就国际航线货物的「燃油特别附加运费」(即燃油附加税)金额的变更事项向日本国土交通省递交了改定申请,并已获得政府批准。

全日空集团收到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的航空燃料平均市价为118. 85美元/桶的市场情报。于2014年9月1日起的燃油附加税将如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对应下表中的现行金额,根据附表基准相应下调一档)。望各位尊敬的客户,务必给予我们理解与支持。非常感谢。

燃油附加税调整概要

1.适用时间 : 2014年9月1日(周一) 起发行的运单
2.运费金额 : 以下运费适用于日本出发的国际线航段(以公斤为单位)
航段 现行金额 2014/9/1~
远距离(日本=北美・欧洲・中东等) 127日元 120日元
亚洲远距离(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尼・印度等) 91日元 88日元
亚洲近距离(日本=韩国・台湾・中国・香港・菲律宾等) 77日元 75日元
3.适用重量 :
适用于国际货物的运费适用重量 (Chargeable Weight)全重
适用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的货物除外
4.运单的记录方式 :
「Other Charges」栏内备注代码「MYC」,并记录金额
5.支付方式 :
预付・到付均可

请务必使用同支付运费(Weightt Charge)相一致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6.修改(或废止)条件 :
(1)
为提高与燃油市价的联动性,修改时间为一个月。并且,考虑到相关各国政府认可情况各不相同,并无固定期限。
(2)
本运费的修改系以航空燃油市价为标准。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燃油附加费均为启用月两个月前的航空燃油月平均市价为标准,根据附表中每桶为单位的平均价格进行修改。若航空燃油单月每桶平均市价低于35美元/桶的情况出现,本运费规定将不再适用。

以 上

附表:改定基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