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发国际航线货物「燃油附加税」适用金,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提价(已获政府批准)

燃油附加费

2016.03.28

 ANA集团于2016年3月28日(周一),国际航线货物的「燃油附加税」金额调整事项向日本国土交通省递交了改定申请,并已获得了政府的批准。
 当ANA集团自2009年4月起,根据航空燃油的市价浮动,每月对燃油附加税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的航空燃料平均市价为41.17美元/桶,燃油附加税将如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对应下表中的现行金额,并根据附表基准,相应上调一档)。望广大客户务必给予我们理解与支持。非常感谢。

燃油附加税调整概要

1.适用时间 : 2016年4月1日(周五) 起发行的运单
2.运费金额 : 以下运费适用于日本出发的国际线航段(以公斤为单位)
航段 现行金额 2016/4/1~
远距离(日本=北美・欧洲・中东・大洋洲等) 8日元 15日元
亚洲远距离(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尼・印度等) 6日元 13日元
亚洲近距离(日本=韩国・台湾・中国・香港・菲律宾等) 3日元 10日元
3.适用重量 :
适用于国际货物的运费适用重量 (Chargeable Weight)全重
适用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的货物除外
4.运单的记录方式 :
「Other Charges」栏内备注代码「MYC」,并记录金额
5.支付方式 :
预付・到付均可

请务必使用同支付运费(Weight Charge)相一致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6.修改(或废止)条件 :
(1)
为提高与燃油市价的联动性,修改时间为一个月。且考虑到相关各国政府认可情况各不相同,并无固定期限。
(2)
本运费修改,系以航空燃油市价为标准。2016年5月1日以后的燃油附加费均为启用月两个月前的航空燃油月平均市价为标准,根据附表中每桶为单位的平均价格进行修改。若航空燃油单月每桶平均市价低于35美元/桶的情况出现,本运费规定将不再适用。

以 上

附表:改定基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