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空 2016年4月1日起,日本出发国际航线货物「燃油附加税」收取金额相关告示

燃油附加费

2016.03.22

 首先祝各位生意兴隆。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给予全日空的支持与厚爱,在此我们向各位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全日空集团获悉了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的航空燃料平均市价为41.17美元/桶的市场情报。2016年4月1日起,燃油附加税金额将如下进行相应降价调整(具体金额对应附表中的现行金额,根据附表基准相应上调一档)。
 望各位尊敬的客户,务必给与我们理解与支持。非常感谢。

燃油附加税调整概要

1.适用时间 : 2016年4月1日(周五) 起发行的运单
2.运费金额 : 以下运费适用于日本出发的国际线航段(以公斤为单位)
航段 现行金额 2016/4/1~
远距离(日本=北美・欧洲・中东・大洋洲等) 8日元 15日元
亚洲远距离(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尼・印度等) 6日元 13日元
亚洲近距离(日本=韩国・台湾・中国・香港・菲律宾等) 3日元 10日元
3.适用重量 :
适用于国际货物的运费适用重量 (Chargeable Weight)全重
适用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的货物除外
4.运单的记录方式 :
「Other Charges」栏内备注代码「MYC」,并记录金额
5.支付方式 :
预付・到付均可

请务必使用同支付运费(Weight Charge)相一致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6.修改(或废止)条件 :
(1)
为提高与燃油市价的联动性,修改时间为一个月。并且,考虑到相关各国政府认可情况各不相同,并无固定期限。
(2)
本运费的修改系以航空燃油市价为标准。2016年4月1日以后的燃油附加费将以2016年2月的航空燃油月平均市价为标准,根据附表中每桶为单位的平均价格进行修改。若航空燃油单月每桶平均市价低于35美元/桶的情况出现,本运费规定将不再适用。

以 上

附表:改定基准表